学校实行"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",组织机构健全,管理规范高效。
校级领导:校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分管教学副校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、分管招生就业副校长、纪委书记。
职能部门: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(学生科)、招生就业处(招生办)、总务处(财务科)、实训与设备管理中心、安全保卫处、信息中心、工会、团委。
教学系部:智能制造系、交通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现代服务系、医药健康系、公共基础教学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思政教研部)、继续教育学院。
学校重大事项经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,重大资金使用、重大项目建设等按"三重一大"制度履行程序,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。